新疆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 新疆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养老保险2018-06-19李一老师

2018新疆养老金暂未调整,小编整理了2017新疆养老金相关信息,请参考! 

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已出炉,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这是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刚刚结束的2017年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通气会上解到。

7月2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次党组会议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3号),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此次调整是我区继2016年顺利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继续采取企业与机关事业统一方案,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兼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不同特点,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月人均增加35元。

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一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符合调待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先定额增加30元,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增发2元,体现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二是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5%增发,体现多缴多得激励机制。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今年有四类倾斜群体:一是对70周岁、8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二是企业退休人员继续考虑艰边因素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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