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养老金实现5连涨
据了解,这是自2013年以来第5次调高标准。此前,2013年1月,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调到65元;7月,由每人每月65元调到80元,2015年2月根据国家人社部的规定,从7月起由每人每月80元调到95元,并要求补发7月以来的差额部分;2015年7月,当年再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5元调到100元;2016年6月再次调整基础养老金,从2016年1月起由每人每月100元调到110元,并要求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
湛江养老金领取条件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当地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当地实施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时,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或按第七条规定趸缴,年满60周岁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前应参保未参保或中断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视为中断缴费)的,应先补缴该时段的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补缴标准可在申请补缴时我市规定的缴费档次范围内自行选择,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来源:中金网)
3.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4.当地实施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时,不满45周岁的参保人,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5.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