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锦州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规定(计算方法)

养老保险2018-08-04才子老师

9日,省人社厅下发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本次养老金调整,除新增按0.5%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项目外,各类人群的调整金额较去年均高出5至45元。以工龄30年,退休2年以上的人群为例,本次调整涨幅将在20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2015年4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本次调整的范围和时间是: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标准

1954年后工作、2013年底前退休均涨118元

今年调整与去年对比,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和退职人员,调整额度上有不小的变化。去年调整中规定,“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今年取消了2008年这一分档,将以上了两个时间段的人群进行合并,统一至“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人前退休”一个范围。部分退休与退职人员每月将多增加23元和30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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