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怎么发?计发的办法是什么?下面高教网教育为大家带来相关解读,欢迎查看!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苏政发[2006]40号和省政府36号令的文件精神,我市对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了改革,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特别是近几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的关注。为了使新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家喻户晓,市社保经办机构对此进行了解读。
一、新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是国家、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其政策依据是《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新办法的实施,旨在将缴费时间长短和缴费水平高低与养老待遇水平挂钩,建立“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老计发办法有哪些区别?
区别一:养老金的项目不同。按照老的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工龄工资)等五部分组成;按新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三部分组成。
区别二: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不同。
按老办法,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按2005年全省和其所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的20%确定;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确定;
3、过渡性养老金: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前推算的储存额,除以120确定;
4、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按其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除以全部缴费年限,乘以2005年全省和其所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再乘以5%计算的调节金;
5、按照参保人员1999年6月底前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1元的缴费年限养老金(工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