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热点关于养老金改革,养老金并轨解决公平性问题

养老保险2018-06-01李天扬老师

方案

养老金并轨怎么实施?

经过多年的政策准备,2015年1月14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终结,37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员工一样,将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与养老金“并轨”改革相配套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同步实施。经过多年的探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此时的养老金与工资改革方案被相关专家认为已经成熟,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双轨制”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平问题。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昨日表示,对于“中人”(已退休的“老人”沿用老办法,新参加工作的“新人”采取新办法)来说,养老保险将来的待遇结构将是“2+1+1”——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另外两个“+1”分别是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这次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同企业及其员工一样,都将履行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与过去较高的替代率(即养老金占本人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将会明显下滑。

为了弥补改革前后的养老金待遇差,在过渡期内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享有基本养老金之外,还将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以确保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对于“中人”来说,因过去年份没有缴费而视同缴费计算的养老金。此外,通过建立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职业年金”制度也需要同步建立。

全国政协委员、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接受了北青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职业年金不算工资,但是算福利,算薪酬的一部分。这比以往工资的概念要宽。职业年金就是在建立统一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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