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养老保险办法新变化解读

养老保险2018-06-04王新老师

《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即将实施,它与过去的老办法有何变化?城乡居民个人领取的养老金有何不同?面对大家的疑问,记者昨日专程采访了参与新政策撰写的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周正清,请他细说新变化。

一问:

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有何主要变化?

周正清坦言,新《办法》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在统筹管理上,以前在市区范围内,市直和丹徒两有两套制度同时存在,不统一,不衔接,待遇有差别。《办法》实施后明确市区统一制度,统筹管理,真正做到了“同人同城同保障”。

在待遇享受方面,以前政策规定只有市区累计15年以上户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才能享受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历史上一次性领取过被征地补偿资金的城乡居民也未纳入保障范围。《办法》实施后弥补了这一缺陷,此类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省确定的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在参保缴费方面也有新变化。我市原政策没有按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建立城乡居保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机制,这次新《办法》明确了我市年个人缴费标准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

二问:

个人领取的养老金是怎样计算的?

新办法实施后,个人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周正清说,《办法》强调激励机制,也就是说,除了国家支付的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高低主要取决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同样缴费获取同等待遇。

三问:

新的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周正清回应,关于缴费档次标准,国家、省分别设定了(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元和省(1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2500)元等12个档次标准。在起草《办法》时考虑到,按省规定设定较高的档次标准,可充分保障缴费能力较强人员参保的选择权,有利于提高退休的保障水平。而保留设定100元至400元低标准缴费档次,能有效保障相对困难群体参得了保缴得起费。同时借鉴全省出台相关政策的7个地区,其中南京、盐城、宿迁设12个档次,常州9个档次,无锡、南通6个档次,苏州4个档次。因此,方案最终确定市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从100元到2500元的9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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