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养老金上调,湖北养老金调整方案

养老保险2018-06-03王新老师

湖北养老金上调2016年,湖北养老金调整方案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将上调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我省养老金具体怎么调?昨日,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高利对调标政策进行了解读。

啥标准

人均每月上调183元

据悉,此次调整养老金的时点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对象为我省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人数约380万人。根据国家批复,今年我省调整水平按2013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1800元左右)的10%确定。据初步估算,人均每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183元。

怎么调

向高龄人员倾斜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再分别增加30元、25元、20元、10元。对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对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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