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需改革养老制度
之所以要“延迟退休年龄”,当然确实具有许多“必须如此”的理由,或者说现实合理必要性。比如,与其他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现行“平均不到55岁”的退休年龄确实明显偏低,同时也与人均寿命状况显得有些脱节。另一方面,从养老负担角度,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的背景下,目前我国过于年轻的退休年龄,也会明显加大整个社会的养老抚养负担,使其不堪重负。如“目前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是3.04:1,2050年将下降到1.3:1”。
尽管“延迟退休”合理必要性显而易见,但回到现实,考虑其中所涉及的问题复杂性,如不同劳动群体现实情况和利益诉求的不同,具体究竟应如何设计“延迟”方案,显然又并不能简单“一延了之”、“一刀切”,无疑还必须进一步进行更为全面细化精准的制度设计。比如,目前我国平均退休年龄之所以不到55岁,实际上主要是由现行男女退休年龄差距太大造成的,即“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男性均60岁退休”。因此,“延迟”方案不应简单“男女同步”,而应适当“女先男后”“女快男慢”。
专家建言弹性机制与养老金改革
针对延迟退休可能直接影响养老金收益的问题,专家认为不能因解决劳动力供给问题而影响劳动者原有权益和福利。延迟退休应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才能达预期政策效果。
当前我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核心变量有两组,一是费率与费基,另一组为工作年限、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养老金改革目标应是实现两组变量动态平衡。延迟退休年龄首先意味着工作年限延长,缴费时间和年限延长。只有将缴费基率降下来,才能维持个人利益均衡。
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减少并存
2012年6月,人社部负责人首次明确提出推迟退休年龄已成“趋势”,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此言一出,引发社会广泛热议,担忧和质疑声显现。面对媒体与公众持续关注,当年7月26日,人社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各界争议,提出“小步慢走”思路,拟针对不同群体诉求采取“差别化”策略。这一时期国务院通过由发改委、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政策纳入其中。但并未进入政策实操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