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2016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现已开始,10-12月为本年的缴费期。根据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内缴纳当年的保险费为正常缴费,
政府财政将根据参保人缴费的档次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逾期未缴费的无法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正常缴费除了能享受缴费补贴外,参保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金还可按规定累计计息,有利于个人账户金的积累增长。
据了解,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缴费,10-12月为本年的缴费期,缴纳的是2016年度的保费。目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上述人群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方面,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到5000元,共分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只限于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正常缴费最低档为300元/年。政府补贴方面,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正常缴费给予补贴,即缴即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00元。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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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可衔接
根据人社部发【2014】17文规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