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残疾人领取养老金新政策

养老保险2018-09-14李天扬老师

德州残疾人领取养老金新政策

从德州市残联了解到,日前,《德州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5—2017年)》出台,将从多方面保障全市4.4万名城乡生活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据悉,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

根据方案,德州将从多方面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其中包括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逐步建立以残疾等级为标准的补贴制度等。在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养老等保障水平方面,德州将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或补助保险费政策;将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落实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等。

在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时,符合条件的0—6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白内障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肢残儿童、低视力儿童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将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并将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将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提高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的资助水平。到2017年,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

此外,公办养老机构对“三无”残疾人收养取消年龄限制。并将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信息、交通、消费等补贴和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政策落实。2015—2016年,每年全市新建50处村(社区)康复示范站,2017年,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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