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宿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

养老保险2018-07-26李天扬老师

2016年安徽宿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宿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

为落实好今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皖北晨刊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于4月底全部结束,新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4月底补发之前的养老金后,今年5月份全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正常发放。”市人社局退管科有关人员介绍,收到省人社厅的相关文件后,他们立即将有关精神向所属县区进行传达,并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整理数据、编制软件。根据调待文件规定,积极协调数据中心科学准确编写调待软件需求。二是确认应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经测算按约人均增加200元的标准,测算我市需要发放的资金总量。三是及时协调财政部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与养老金发放机构进行沟通,确保发放渠道畅通。四是调试软件、检测数据。对照调待文件相关标准,分类逐项检验系统生成调待测试数据的正确性,从而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金额计算准确无误。

据统计,按照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的实施要求,此次我市共有72300名企业退休人员符合调待政策,调整后他们的平均养老金由2016年底的1686.5元提高到1884.77元,人均养老金月增198.27元,全市每月将增发养老金1433.4万元。


从市财政局社保科获悉,根据《关于抓紧落实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这次养老金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按照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一年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予以政策照顾,标准规定:对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分别补齐至80元、100元、150元、200元;对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对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发[1986]26号文件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8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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