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在同时段或不同时段既参加了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何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如何享受较高的待遇?4月14日,记者从市社保处获悉,随着我市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系统正式上线,开启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转移的双向通道,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
两个险种互转设双通道互相转移
3年前,卢伟军到城区一家企业工作,单位为他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两年后,他跳槽了,新单位没为他买保险。2009年起,他在老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逐年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两边保险都有买,能不能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卢伟军的疑问,在市社保处找到了答案: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系统上线后,两种养老保险转移则开启了双通道,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可以互相转移。
市社保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工作人员提醒,15年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而不是连续缴费满15年。
已领取养老保险者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听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毛田的刘四生很向往。他今年62岁,两年前就已经开始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每个月不到100元,希望通过转移机会,未来多领取一些养老金。”刘四生很关心,像他这种情况能否实现这个愿望。
对于这种情况,市社保处个人账户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前提条件是必须同时参加了两种保险,如果仅仅只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无法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