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地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近日,江西多地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使全省四万余名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其中,共青城市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提高到110元,为目前全省最高。
为切实改善民生、提高保障水平,江西多地在省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上,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其中,共青城市自2016年1月起,自行增加基础养老金30元,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提高到110元,增幅达37.5%,为目前全省最高。截止2016年3月20日,共青城市自行提标的基础养老金和中央、省提标的基础养老金增发、补发部分已经同步发放到位。此外,九江市浔阳区在80元的基础上提高了20元,九江市庐山区提高10元,铜鼓县则提高了5元。
目前,增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此举,已使江西40000余名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惠及上万户城乡家庭,受益面广、影响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