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今年,本市再次提高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对个人缴费1000-2000元的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以往补贴30元,本次翻倍。
该通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缴费标准,提高了政府补贴,统一了享受待遇年限,明确了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随户籍跨省转移等内容。
新政个人缴费1000-2000元每年补60元
该通知明确,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今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7420元,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为强化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本市今年再次提高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对个人缴费1000-2000元的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本次提高财政补贴标准,预计涉及经费2000万-3000万元。凡今年参保缴费的本市城乡居民,包含目前已缴费的人员,缴费补贴均按新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同时,本市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资助额度不超最高缴费标准,并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明年起新参保人年满60岁可领养老金
新政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实行的是2016年规定的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可领养老金,但本市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今年新参保的女性仍可按原规定年满55周岁享受待遇。
在今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适龄人群应尽量在今年年底前,尽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2005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人员,如果本市居民在2016年1月1日(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已超过45周岁的,外省进京落户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全国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时间)超过45周岁的,为保证他们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能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允许这两类参保人一次性多缴,以增加个人账户额度,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