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或将提前试点

养老保险2018-11-27王华老师

  从年初传出新国十条至今,保险业对新国十条的期待可以用翘首以盼来形容。而在政策的暖风下,保险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革。

  8月20日上午,国新办就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基本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29号)》(下称《意见》)答记者问。新国十条中勾勒出的政策落地、细节解读更让业界对新国十条的政策作用力又增加了一层希冀。

  8月10日,国务院颁布《意见》,相对于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十条),被保险业内称为新国十条。其中,养老和巨灾保险问题最受关注。

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将破冰

  新国十条中最受专家和业内人士关注的问题之一即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落地。

  对于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落地时间表,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8月20日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新国十条的明确要求,加快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工作。文件要求2016年内试点,争取创造好的条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

  长期以来,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一直处于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局面,而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就呼声再起,而新国十条终于带来了政策的春风。

  《意见》显示,在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下,要研究完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其中涉及包括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保险业内提出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已有十年,其中上海作为首个试点率先实施的呼声最高,试点方案已经成型,曾多次上报各部委,一直未落地。2016年前后,由于人身保险费率改革的开启,上海试点再成热点。此外,保监会还曾配合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向各保险公司就《上海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而早在2016年,国务院在推动上海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文件中,已经明确提出来,要探索发展个税递延的养老保险。从2016年开始,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上海市都做了大量研究。王祖继表示,保监会作为主要的政策执行主体,在个税递延的制度安排、产品设计、流程等相关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应该说有一定的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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