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19省养老保险金收不抵支

养老保险2018-11-27王华老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12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334亿元,增幅超过30%。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7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征缴收入1927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819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全年支出增长幅度远高于收入增长幅度。

  2016年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5253亿元,比上年增长4514亿元,增长率为14.7%。基金支出合计27916亿元,比上年增长4585亿元,增长率为19.7%。也是全年支出增长幅度远高于收入增长幅度。

19个省的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

  根据人社部有关人士披露,如果按省来计算,2016年有19个省的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收支缺口合计达1702亿元,全国算账没有缺口,分省算账还是有缺口。

  随着养老保障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所面临的巨大的保值增值压力会越来越大。如何拓宽养老金参与资本市场的投资渠道,推动养老金的投资运营向市场化、多元化和透明化发展,提高养老金的运营效率,都是重大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老法规将巨资捆死无法入市

  自上世纪90年代设立社保基金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近10项相关法规,这些法规高度重视收缴、支付,但对于结存运营、保值增值方面的规定却十分落后。虽然近年来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立法工作加速推进,曾经公布实施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解决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法律依据问题。但是更为庞大的地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立法工作进展缓慢,不仅没有专门的地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法规,既有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条例还把社保基金的投资严格限定在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两个途径上。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受到一些现行法规的制约,特别是如下两个现行法规严重阻碍了养老金部分进入股市。

  第一个法规是《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该法规第七条要求: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缴费记录和个人帐户等基础工作,严格控制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切实搞好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并努力实现其保值增值。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额,除留足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百分之八十左右应用于购买由国家发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基金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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