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笔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已确定,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39元。在11个设区市中,赣州以3357元列全省第四位。
据了解,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将作为处理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项的依据。
从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看,江西月平均为3539元,南昌为3861元排设区市首位,新余3478元排第二位,鹰潭以3389元排在第三位,赣州以3357元列全省第四位。
据介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时的月缴费基数,是按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发放的工资为缴费基数,即最低计算基数为2123.4元;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