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多数老年人难接受以房养老 认为出租更划算
7月1日起,我国以房养老保险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地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消息一出,引发了社会多方的关注,对此的反映也各不相同。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兴事物,从开始的时候便备受争议,因为无论从传统观念,还是现实条件来看,其推行的条件都并未很成熟。与之相比,靠房子收租或者房屋增值收益来存养老钱等方式则似乎是被老百姓普遍接受的事情。
以房养老实际上是用房子购买养老保险
7月1日起,我国以房养老保险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地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这使得以房养老的话题再次归回到人们的视线当中。那么,以房养老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养老方式,又有着怎样的特点呢?
据了解,以房养老保险实际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等相关费用。
另外,目前开展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两类。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的收益,增值收益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的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所以,简单来说,所谓的以房养老还是老百姓向保险公司购买养老保险,只不过购买用的不是钱,而是自己的房子。
传统养老观念、房价波动等成为阻碍因素
虽然说目前的以房养老刚刚进入试点阶段,但是考虑到各方因素,未来的推广普及可能并不会那么容易。为此,记者也采访了一些老人。
把房子给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然后我按期领养老钱?我肯定不干。与其把房子给了那些不认识的人,为什么不留给我自己女儿与儿子呢。人老了,生个病孩子们还会照顾,把房子给了银行和保险公司,难道他们会有人陪着我去看病照顾我?刚退休不久的于先生说出了很多老人共同的想法。可以说,中国这种传统的儿女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了以房养老未来发展的首要困难。对于中国老人来说,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或者保险公司,不留给自己的儿女,似乎于情于理都接受不了。而且,对于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的养老,多数人还是难以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