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已经试点半个月 可以普遍推广吗

养老保险2018-11-27李一老师

  以房养老已经试点半个月 可以普遍推广吗

  虽然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已于7月正式启动,但推行起来还有不小难度。房产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房屋估值难及房价波动等问题、险企能否承担得了以房养老保险中的长寿风险等,都决定了以房养老保险业务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进程中的一种市场化有益探索,是小众化的尝试性产品

  7月1日起,我国以房养老保险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地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对此,市场反应不一。有人认为这种养老方式不可取,房产为何不留给子女反而抵押给保险公司?有人担心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房价上涨了怎么办?也有人质疑,是不是政府就此卸下了居民养老的责任?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以房养老这种保险方式?以房养老保险适合在我国普遍推广吗?

  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在该模式下,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据了解,目前开展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两类。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增值收益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据记者观察,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推行起来还有不小难度。

  首先,表现在观念上。应该说,房产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是我国开展以房养老最大的争议之一。老人上了年纪,不把名下房产留给孩子,反而抵押给保险公司,是许多家庭不太能接受的。但在国外,这种门槛并不常见。像在美国,个人财产的私有属性较强,没有房屋必须由子女继承的观念。尤其是对于和子女不在一起居住的老人来说,这种保险产品比较合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国军告诉《经济日报》记者。

  其次,房屋估值难及房价波动等问题,是目前市场对以房养老保险认可度较低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目前房价走势不明朗,尤其是试点城市中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房价近些年来猛涨,下一步何去何从分歧较大。中诚信国际保险分析师悄然向记者表示,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保险公司需对房价走势有一定预期,以便做成一个系数放进保险费率核算公式里,而目前市场预期的分歧成了此项业务的最大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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