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身份证补办流程电话,沧州如何补办身份证

新政策2018-06-13王华老师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目前,省内外异地受理业务已在沧州市全面铺开,各受理点可以办理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异地证。截至目前,新华区、运河区、任丘市全部户籍派出所开通了省内及跨省异地办证业务。其余各县(市)的城关派出所或办证大厅均开通了省内、省外异地受理业务。

内外异地受理业务全面铺开请输

目前省内外异地受理业务已在全市全面铺开,各受理点可以办理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异地证。截至目前,我市已有73个异地办证受理点,新华区、运河区、任丘市全部户籍派出所开通了省内及跨省异地办证业务。其余各县(市)的城关派出所或办证大厅均开通了省内、省外异地受理业务。

省内、省外公民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首次申办或期满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凡离开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到省内其他地方居住生活的本省户籍人员,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设置的受理点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其中换领新证的凭旧证办理,首次申办和丢失补领的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均可办理。公民在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沧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公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我市公安机关设立的居民身份证省外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办理所需提供证件与省内异地居住人员相同。

五种情形不予受理省内异地办证

❶人口信息系统无照片的,因为公安机关无法确认办理人真实身份,为防止冒充办理行为的出现,首次不能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在原籍采集照片;

❷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与人口信息不一致;

❸相貌特征变化较大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需要在原籍办理;

❹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国家机关证件等违法行为;

❺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五种情形不予受理省内异地办证。

据介绍,异地户籍居民在我市申请办理身份证时,只需要简单几步,异地户籍居民提出办理申请,工作人员在人口信息系统录入办理人信息,办理人签字确认后照相采集指纹,基本上5至10分钟一个流程就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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