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荐读】

新政策2018-06-16王新老师

军人,是对在国家军队中服役的军职人员的称呼,其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政府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为了保障军人在退伍后如何解决生活来源,对此国家也实行了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在此小编特整理出有关2016年陕西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退役军人补助相关政策汇总篇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最终还是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军人退出现役。退出现役的军人称退伍军人。又专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建立了定期的征兵、退伍制度。

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进行义务兵退伍工作。义务兵退伍时,由部队进行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加社 会主义建设,参加民兵,履行服预备役的义务,随时准备响应国家征召,重返部队。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退伍军人给予妥善安置。普通军人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直到45周岁。

退役后养老险补助一次算清

据了解,军人退役后有安置单位的,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无安置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入伍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计息。据介绍,国家按军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为军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役时一次算清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2017陕西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官转业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妥善安置”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业军官原则上由本人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的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市”)负责在本辖区内安置。对有特殊情况确需在其它地、市安置的,可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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