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很多人在买房时会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以买房的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的优惠很多。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各大商业银行和国家住房部、财政部等部门的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欢迎阅读!
"认贷"标准不再有效
公积金新调整的政策中明确提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很多市民咨询,按之前的政策,首套房已还清贷款,二套房公贷执行首套标准这一政策是否还有效?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不再有效。
不管首套贷款是否结清二套房都首付40%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新政策,若市民购买第二套房,不管有没有还清第一套的贷款,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必须首付40%。记者查询到,公积金贷款之前的政策是“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未结清贷款的为30%。”也就是说,在这个政策下,如果市民已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房子的时候,首付可以执行首套房的标准。而此次新政策执行后,这个“认贷”标准将作废,不管有没有结清首套房的商业贷款,只要是家庭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付比例必须是40%。
拓展阅读——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区别
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金额不足50万元)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可按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