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车辆年检流程
一、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予检验:
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二、手续:
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够,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三、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委托书、证明等);
2.机动车行使证原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第高教网教育原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根据新规定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四、办事流程
步骤业务岗位办理地点
第1步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各检测站
第2步受理、审核资料、机动车业务厅3楼10-14窗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五、温馨提示
1.居民、军人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暂住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