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十三五期间本省电动汽车增长数量计算,云南省作出了建设规划,并提出相关保障实施办法。
建设目标:
到2020年,规划建设超过350座集中式充换电站,其中,公共充电站74座以上,公交车充换电站100座以上,出租车充换电站62座以上,城际快充电站52座以上,换位物流车专用充电站42座以上,景区充电站20座以上。
规划建设超过16.3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公务车与私家车专用充电桩14.8万个以上(居民小区9.9万个以上,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4.9万个以上),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5万个以上。
规划实施:
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补贴: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奖励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用电: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