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漯河城市发展规划,漯河城市规划高清图最新消息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主要控制范围是《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城市总建设用地为120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84.4公顷,绿地率38%,绿化覆盖率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52平方米。到2030年公园绿地规划面积达到1686.59公顷,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05 平方米。
三、城市绿地规划结构:
本轮规划结合我市绿地现状格局,依托漯河市特有的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文化风貌及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在城市总体规划结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原城镇生态空间及人文资源,建立具有城市与自然相互融合的半人工自然系统,形成生态魅力与人文特色兼具的城市绿地布局模式,形成“一带、七廊、十二园、多点”的网络型细胞式的城市绿地系统结构。
“一带”:是指沿沙、澧河两岸形成的城市滨水文化景观,构建生态带、文化带和产业带等相结合的复合带。
“七廊”:是指以京广铁路、京广客运专线、黑河、龙江路及其北侧的高压走廊、安信快速通道、京珠高速公路和南环路两侧控制绿化带,形成七条城市生态廊道,使自然生态系统与城市生态系统有效融合。
“十二园”:是指结合漯河市组团城市特征,在形成的十个城市组团内规划十一个综合公园,结合医专体育专类公园,总体上形成分布均匀的十二园态势,作为城市组团绿心,以满足全市或相应区域居民的生活及文化需求。
“多点”:是指在各个城市组团内,以社区为单位,规划若干社区公园,呈点状分布于城区,满足社区居民日常游憩需求。
四、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1)公园绿地规划
本次规划公园绿地1686.59公顷,其中综合公园11个、面积145.22公顷;社区公园92个,面积195.72公顷;专类公园7个,面积143.41公顷;带状公园49处,面积1139.59公顷;街旁绿地46处,面积62.65公顷。
(2)生产绿地规划
本次规划生产绿地5处,占地面积276.80公顷。其中4处分布在中心城区南部——漯舞铁路与宁洛高速公路交叉地带、京广铁路与宁洛高速公路交叉带,合理利用铁路和高速公路交叉带,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另外1处生产绿地为扩建现状千亩生态林,位于中心城区北部。
(3)防护绿地规划
本次规划防护绿地1403.19公顷,结合城市铁路、河滨、堤岸等因地制宜构筑城市防护绿地系统。
(4)附属绿地规划
居住区绿地:居住区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在主城区内的不同区位条件下,对居住用地内(不含居住区公园)的绿地实行不同的控制要求:老城区内居住区绿地率控制在25%以上;新城区新建居住区控制在35%以上。
其他附属绿地:行政、事业、学校、工矿企业等内部的绿地及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附属绿地,这些绿地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及要求,选择绿地的形状及树种,其面积较小,形式灵活多样,
是城市景观绿地系统的补充。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 30%,其中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 20%;
②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 35%;
③工业企业仓储用地的绿地率原则上达到 20%;特殊情况下,工业用地内有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可控制在 30%以内,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
工业附属绿地的规划,要根据工厂性质和污染类型,选择吸附性强、抗污染性强的、具有净化空气能力的树种进行布置,以降低污染的影响,创造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
道路绿地:本次规划景观园林性道路有8条,分别为五台山路、太白山路、嵩山路、金山路、阳山路、黄河路、长江路、淞江路,道路绿地率不低于40%。
中山路、龙江路、湘江路、白云山大道、东方红路、太行山路、宜兰路、解放路、燕山路、庐山路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
翠华山路、伏牛山路、岷江西路、辽河路、建设路、花莲路、桃园路、交通路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其余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
五、绿线控制规划:
(1)绿线总量控制:
本次规划绿地总面积为 4576.91 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 1686.59 公顷,生产绿地276.80 公顷,防护绿地 1403.19 公顷,其他绿地 1210.33 公顷。
(2)绿线控制方式:
本规划中城市绿线的划定采用坐标法,控制方式采用实虚线与指标引导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对于综合性公园、现状保留的公园绿地,沿河、沿路控制的带状公园、防护绿地,实施实线控制;实线控制的绿地宽度、线位不得擅自改变;对于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及街头绿地实施虚线控制,对其控制范围边界在实施过程中可局部微调,但公园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对于附属绿地实施绿地率控制,对于其他绿地实施引导性控制。
(3)绿线实施原则:
①已审批已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原则上维持原行政许可不变。远期若有改造需求时,应按绿线控制要求执行。
②已审批尚未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可采用修规阶段加大建筑后退等方式进行调整,后退后仍无法满足绿线控制要求的按后退最大距离执行。后退的开放空间原则上以建设绿地
为主,可参与地块内绿地率指标计算。
③尚未审批但已进入审批阶段的项目,原则上应修改方案以满足绿线控制要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城市绿地时,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④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严格执行本规划要求。
附件:规划绿地分布图
发布单位: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