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等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2018年,湖北将继续坚持政府调控不松手,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打造千亿住房公积金,筑牢城乡住房保障底线。
28日,记者从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北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政府调控不松手 武汉、襄阳、宜昌严格执行调控措施
2017年,武汉等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2018年,湖北仍将坚持一城一策,精准调控,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
武汉、襄阳、宜昌等热点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确保实现调控目标;
潜在热点城市特别是武汉周边城市要坚决遏制投机炒作,确保市场稳定;
出现阶段性地价、房价上涨的其他三四线城市要及时调整去库存鼓励政策,确保供求关系稳定。
此外,在多元化供应格局、房地产秩序整顿、非法集资、物业服务市场乱象整治等方面,都做了安排。
完善“商品房+政府保障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多元化供应格局,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推动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捂盘惜售、投机炒作、无证销售等违规行为。
加强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排查整治,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做好房地产市场风险稳控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省级会商机制,坚决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整治物业服务市场乱象,推广武汉市“红色物业”经验,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导向,着力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的标杆企业。
工作不力、市场波动较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还将被约谈问责。
总结推广武汉经验 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今年7月,住建部同意武汉等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并要求今年底前形成初步试点成果。湖北将总结推广武汉市住房租赁试点经验,在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提高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量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