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697元,比上年增加3902元,增长9.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5%。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2555元,比上年增加4590元,增长9.6%;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22元,比上年增加4704元,增长9.6%。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018元,增长5.8%;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3707元,增长11.7%;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435元,增长12.7%;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2671元,增长9.5%。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34203元,增长16.3%;采矿业46595元,增长12.2%;制造业40486元,增长7.9%;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9409元,增长19.3%;建筑业38303元,增长8.5%;批发和零售业39361元,增长12.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458元,增长6.0%;住宿和餐饮业31013元,增长12.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2052元,增长13.6%;金融业80704元,增长8.1%;房地产业43439元,增长8.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304元,增长15.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73246元,增长3.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6497元,增长9.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1642元,增长13.0%;教育业51753元,增长6.3%;卫生和社会工作61092元,增长6.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5614元,增长5.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2062元,增长7.0%。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