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首套房首付比例及首套房认定政策贷款利率

新闻发布2018-08-02王华老师

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支持居民合理购房消费、发挥公积金购房扶持作用、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推进商品房与安置房和保障房对接、合理优化土地供应、防控市场风险、落实化解库存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的措施意见,以拉动消费需求,调节供给结构,化解商品房库存风险。

《意见》明确,要降低契税和首付比例,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其主要措施一是明确居民购买首套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30%执行,并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际适当下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二是对购买首套房、二套房契税给予相应调整,着重下调非普通商品住房交易契税和营业税。

《意见》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各县(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农民和农民工适当购房让利优惠。各县(市)政府要积极协调对接农行等金融机构,推行“农民安家贷”等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图为福州民众从建设中的商品房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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