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卫计委就山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答记者问,提到山西省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依据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从本月起,山西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同时山西省完善了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今后只要是符合《条例》规定的,无论是生育一孩、两孩还是符合条件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都是可以获得女方延长产假和男方享受护理假的奖励。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日前,中国经济网推出了2016年31省婚假表,其中详细记录了各省市对于婚假的规定。按表中内容,山西省在2016年以前是全国晚婚假最长的省份,拥有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如今最新的计生条例只是删除了“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却在修正后的《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这意味着,原来不符合晚婚政策的青年夫妻也可以享受30天婚假的超长假期,符合晚婚的青年夫妻也没有因为删除“晚婚”相关政策而减少婚假,这对于山西的青年夫妻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惊喜和福利。
22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条例》修改情况,并通报山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工作情况。此间,山西官方解读称,婚假30天,主要考虑“结婚是家庭大事、喜事”。
婚假30天考虑“结婚是家庭大事”
发布会称,此次修改重点解决了山西原《条例》与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一致的问题,结合山西实际完善相关内容,修改后的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如,新条例修改了立法宗旨的表述,将立法宗旨进一步明确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外,依据人口与计生法,此次将原来有关晚育产假的规定,修改为合法生育延长产假的规定,凡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产假60日;将原来有关晚育护理假的规定,修改为有关合法生育护理假的规定,天数不变,仍为15日;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