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 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 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1、 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
2、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情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1、从劳动违纪开始到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间隔超过了处理时效,不得以次解除劳动合同。
2、以开除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的意见。
3、根据罪由法定的原则,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劳动者违纪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可以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规定且公示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则。
(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工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