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批评和自我批评 习近平治党方略“良药”与“武器”
【学习进行时】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之一,习近平将其喻为治党的“良药”“武器”。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及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均提及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新华网《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今天推出六中全会系列解读之五《批评和自我批评——习近平治党方略的“良药”与“武器”》,为您解读。
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
在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方略中,批评和自我批评占有重要地位,被喻为“良药”“武器”。
“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全会公报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全面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一个运转良好的政党要有自我净化能力,要有不断增强免疫力、不断自我提高的能力。中国共产党素来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从来不犯错误,而在于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具有自我纠错的能力。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任务及情况发生了变化,但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求却丝毫未变。对照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继承的基础上又有所突破,不仅单列一章,还出现了一些新提法、新要求。比如,“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都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自然也成为党内监督的重头戏。《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12处提到“批评”,分布于总则(第一章)、党委(党组)的监督(第三章)、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第五章)、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第六章)中,是进行党内监督的强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