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同意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建议。
大会强调,未来五年,是我们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丽新青海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上下功夫,在“推进”上用实招,在“全面”上细谋划,在“从严”上敢担当。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建设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内监督;要坚持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坚持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职能;要坚持打铁先要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四个转变”新思路提供坚强作风、纪律和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