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一个国家能稳定及更好发展的前提条件,历史的镜子告诉我们,由于民族矛盾,民族歧视所引发的各民族之间的战争和冲突给与了我们最好的忠告;各民族之间的友好交流,相互学习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友好发展,友好交往成为贯穿历史的主流。
【1】民族团结进步年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仅是针对民族地区,而是针对全省发展提出的,体现了统筹发展、包容性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要立足云南多民族边疆省情,着眼全省各地各民族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示范区”建设做到“五同”,即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
建设小康同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就是要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做到让发展惠及大多数、让大多数参与发展,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
公共服务同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就是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依照民生“指南针”指引的方向,着眼于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
法治保障同权。经济社会越发展,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诉求越强烈。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基石就是法治化,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示范区建设,坚持一视同仁、依法保障,使各族群众不分民族、信仰、性别、职业、地域,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从而真正树立法治的信仰。
民族团结同心。“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心与心的隔阂;世界上最近的距离,也是心与心的交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就是要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来守护,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上“亲情链”、架起“连心桥”,做到“人心归聚、精神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