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于绩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就县级基层而言,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全覆盖抓学习、全过程建制度、全身心担主责。
一是全覆盖抓好学习,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各式宣教平台,广泛开展《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全过程建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全身心担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县委将全面担当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绩效考核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综合考评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来衡量,全力推动党建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2】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当好践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住建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住建发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