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崇阳县纪委监察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强度,精心组织,四措并举深入推进学习贯彻,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该县纪委监察局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该委局机关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印发、讲解等举措,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紧迫性和主动性。同时转发学习通知至全县各单位,要求围绕《办法》的内容,认真学习,明确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笔记,自觉执行,并撰写心得体会,提升行政素养。
找准差距,做好承诺。对照《办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表赶趟,学习先进,查找不足,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岗位职责不清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并做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每个人都能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该委局将不定期的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惠农补贴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实实在在地落在群众身上。
注重宣传,强化监督。一方面,在崇阳廉政网、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上及时报道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地各单位将《办法》主要内容做成宣传展板,并将承诺书贴在上面,让社会和百姓更加清楚、理解政府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另一方面,将学习贯彻活动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不发生违反纪律的人和事,不发生损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被举报投诉问题。
整章建制,确保实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事项出发,对照《办法》的各项要求,对现有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拾遗补缺,重点在规范运作、强化纪律等方面进行健全和完善,如议事决策、审批程序和权限、财务管理等方面,强化“每位同志都是最后一道关口”的责任意识。在保障制度落实方面,着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并强化目标考核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困难,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打造服务型、透明型、廉洁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