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明确指出管党治党要靠纪律和规矩。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着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些重要论述,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切中了时弊,抓住了根本,为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毋庸置疑,纪律和规矩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线,只有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多数党员都“脱管”、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和规范自己的言。
范文二
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主要的责任。过去,人们更多的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委和纪委的职责,如何在基层来加以落实,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负责必明责。要采取多种手段,明确“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尤其是要提高责任主体的意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是承担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化主体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坚持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上。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一级抓一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监督责任的范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理清思路,抓好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