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廉洁”重在“自律”
中共中央今年10月21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旧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这部新的法规突出强调了道德自律,“自律”二字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能否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否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最终还要取决于自我的道德约束,取决于我们对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取决于我们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信念,取决于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
古人讲:“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历来也把严于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反腐倡廉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滋生腐败最先突破的是廉洁自律这道道德防线,保持清廉必须固守的是廉洁自律这条底线。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期初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逐渐地放松了要求,降低了标准,继而突破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忽略了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进而破坏了社会公德,最终陷入了贪污腐败违纪违法的境地,造成了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始终严于律己,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要耐得住平淡,要经得起诱惑,坚持自重、自尊、自爱、自励。要坚持道德,维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切切实实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廉洁从政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从而澄清思想上的错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领导干部时时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就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而言,要时刻警惕权力的腐蚀性,既要严防由于权力腐蚀而断送自己的政治前途和政治生命。从制度层而言,要健全各项制度,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从道德上时刻警惕,从思想上长鸣警钟,真正地做到防腐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