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这一新要求,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论断的最新凝炼和提升。作为党员干部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的“三严三实”和做人之基的“忠诚干净担当”,已经成为了继“八项规定”以后我党作风建设的新标杆,是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当下,国际国内形势日趋复杂和严峻,我国正处于改革深水期,各项改革的推进必然面对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矛盾,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着各种挑战和诱惑,接受着各种严峻的考验。因此,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在行动上牢记严律守己、实干兴邦,确保作风建设“不歇脚”、“不断线”,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必须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才能有效推动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那么,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如何做到三严三实呢?我认为:首先要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列宁说过: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禁令频出,但制度再密集,不去执行就是一纸空文,执行不力或者执行走样,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我们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党员干部和领导干部大多处在他律和“要我做”的状态。他律是低境界,只是不违反制度规定和相关约束;自律是较高境界,会清醒地认识到不可为之事,不突破底线,不闯红线;自觉是高境界,能在自律的同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并自觉律他。“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就是强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彻底抛弃“要我做”的心态和状态。“我要做”,是内心的一种自我服从,是实现自我选择、自我管理的一种成就感、荣誉感,是跟自己感受、愿望、利益等密切相关的事情。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作风建设“要我做”,不如“我要做”,要自觉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自我修炼,自我完善,于公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公而忘私;于私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克己慎行,经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思想境界高、个人修养好、工作能力强,把自己塑造成一名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的好干部。进入了“我要做”的状态,才能具备“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基本条件。其次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忠诚是党员干部的根本操守,干净是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底线,担当是党员干部谋事创业的职责使命。所以,“忠诚干净担当”是落实“三严三实”的根本保证。做到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我们才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才能坚持不懈的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才能永葆干事创业的高昂激情;做到了个人干净,我们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了敢于担当,我们才能敢想、敢做、敢当、敢挑重担、敢负责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第三要结合实际做楷模示范。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代表全州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神圣使命,肩负着监督“一府两院”、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决定本地区重大事项的重要职责,肩负着推动文山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艰巨任务,可谓是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人大工作人员,必须要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楷模示范,要做好楷模示范,我认为必须树立五种观念。一是树立大局观念。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找准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力求做到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中心、工作安排上服从中心、履行职责上服务中心,努力使人大的工作思路与党委的中心任务合拍,为实现党的工作目标服务。二是树立创新观念。人大工作要想有所作为,就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克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观念,努力研究新时期开展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三是树立法制观念。人大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在各个环节都要依法办事。所以,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我们身处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新事物、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必须认真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不断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四是树立党性观念。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树立党性观念,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告诫自己,时刻牢记自己是党推荐到人大来工作的,应当自觉贯彻党的意图,一定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好工作;一定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坚持对党负责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五是树立责任观念。人大机关肩负着联系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意见和呼声等使命。树立责任观念,就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还要对法律负责。只有树立责任观念,人大的各项工作才能避免走过场、搞形式,才能扎实深入、取得成效,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