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荐读】

心得体会范文2018-12-16王新老师

税务人员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1

不同于“严以修身”、“严以律已”以提升个人修养和规范自身行为为主,“严以用权”不仅关乎自身,还关乎社会和他人。因此,开展“严以用权”专题学习内涵深刻、意义重大。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笔者就如何“严以用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人,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深刻领会“严以用权”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总书记深刻阐明了“严以用权”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严以用权”简简单单四个字,除“以”是虚词,没有实际意义外,“严、用、权”在笔者看来都具有深刻的意义和内涵。

首先,“严”是标准、要求,包含敬畏、严谨、严厉、公正、廉洁等深刻内涵。敬畏,就是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是国之重器,必须怀有敬畏之心,慎重使用,高教网而后行;严谨,就是要深刻认识到权力要用之得当,做到权力使用掌握分寸,恰到好处;严厉,就是要做到对违法乱纪行为敢于亮剑,动真格,从严处理;公正,就是要切实做到权力行使过程中,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廉洁,就是要做到权力行使过程中廉洁自律,两袖清风。

其次,“用”是方法、路径,要用之有据、有规、得当。用之有据,主要指权力行使要做到“法有授权才可为”,行使的权力属于法律法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明确的职责范围之内。用之有规,是强化规矩和程序意识,要进行科学论证,必要时征求利害相关人和专家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行使权力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按规矩办事。用之得当,主要指规范自由裁量权,权力的行使要在合法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制度标准和惯例,不畸轻畸重,不任性妄为,做到宽严适度,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权”是本质、责任,权力属于人民赋予,要用之为民、便民、利民。为民,指行使权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人民,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便民,主要是指出台的政策和举措都要流程优化、资料简化,方便人民群众,能一次办完的不跑两次。利民,是检验工作举措成败和权力行使成果的标准,看人民有没有得实惠,有没有共享发展成果。对我们而言,不论税收形势多么严峻,都要做到应优尽优,严格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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