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建议》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认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这段重要论述既指出了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和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又指出了我们针对这些新变化提出了新常态的思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有明确的论述:“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最主要的就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新常态首先是经济范畴,可以用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这三大特点加以概括。这些特点是我国当前和今后很长时间里经济发展的趋势。
新常态同时也是经济社会范畴。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发展状况会直接影响社会并最终决定其它领域的状况。因而还要从经济社会范畴上来理解新常态。新常态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特征,也就是《建议》所指出的当前我国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只能先承认它,才能有效地应对它。新常态说到底,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形象而准确的表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既要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变,也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每个阶段呈现出来的新特点。”因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过程中阶段性特征变化的必然反映。新常态是我们认识当下、规划未来、制定政策、推进事业的客观基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新常态是关于我国发展的新思想。我们要努力做到《建议》指出的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认识和把握新常态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把新常态等同于新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例如,有的观点把当前我国经济出现的内需回落、传统企业利润下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当作新常态,这显然是不对的。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在我们未完成调结构、转方式背景下主动调低发展速度后出现的问题,也是我们在推动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中产生的矛盾。这些正是新常态下我们推动发展所要解决的。二是把新常态当做“筐”,与此无关的内容都往里装。这种倾向若不加以克服,也是不利于我们做到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的。列宁曾深刻指出:真理只要再向前跨出一步,那怕是小小一步,就会成为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