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5月22日,我院组织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到辽宁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本人也随同大家全程参加了这次活动。虽然以往也多次参加过警示教育活动,但这次不仅浏览了腐败典型案例图片展览,还观看了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听取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忏悔;参观了服刑人员改造场所。通过这样形象、生动、直观的教育活动,自己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教育深刻,感受强烈,令人警醒,发人深思。其中有四点感受尤为刻骨:一是这些职务犯罪人员有很多是我们认识熟知,甚至有些曾被我们尊重、敬仰的领导干部。当初在位时也曾在台上慷慨激昂、振振有词地进行反腐宣言,而今却沦为腐败分子、人民的罪人、反腐的教材,令人深思;二是这些腐败分子违法犯罪数额之大,贪心之巨,腐化堕落之深,令人发指(尽管有些案情早已了解);三是每名高官在其位时雄姿英发,春风得意,踌躇满志,慷慨激昂与身陷囹圄后萎靡不振,满面愁容,苍老无力,追悔莫及形成的巨大反差,令人唏嘘;四是他们无一例外的流泪满面,顿足捶胸,悔不当初的忏悔感言,把失去金钱地位的沮丧,失去清白的懊悔,失去自由的痛苦,失去亲人的悔恨,失去幸福家庭的悲伤,全部得以最真实的表现,令人警悟。
应当说这是每名党员干部人生不可或缺的一堂生动教育课,而且是应当经常上的教育课。
纵观各案,抚案沉思。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职务犯罪人员并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当初走上领导岗位时,也曾信誓旦旦,发誓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干出一番成绩和事业回报组织和人民,回报国家和社会。而他们当中也确有一些人取得了一些成绩,干出了一番事业,为社会和人民做出了一些贡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加大,诱惑的增强,渐渐他们忘记了当初的誓言,错位了责任和权力,丧失了警惕和防线,从开始忐忑不安地接受小恩小惠,到后来安心自然的大捞大贪,直至锒铛入狱,其中的经验教训也似乎有些相同。而要总结他们的经验教训,最根本的也是共同的就是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丧失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特别是没有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没有正确对待眼前的利益,致使认识错位,行为偏出。让我们听听他们当中一些人入狱后的忏悔感言,也许更能证明其中的一些道理。原沈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权力对公众而言,既可造福百姓,也可祸害事业。我忘记了自己在就任沈阳市市长的人代会上“人民选我当市长,我当市长为人民”的誓言,把人民授予的权力异化为个人权力,使自己变成“一手红、一手黑”的两面派。结果经济工作没抓上去,却抓出了我这个腐败分子。原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杨毅男:一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一旦陷入盲目性,失去警惕性,就极易出问题。放纵自己的结果是走向深渊,必然失去自由。原鞍山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张志强:腐败就像温水煮青蛙,先让你感觉很舒服,但这种舒服其实就是一种毒药,当你意识到危险的时候,想动已经不可能了,最终也只能是被煮得躯体疏碎、骨肉分离。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干坏事,多和少,没有质的区别;大和小,没有质的不同;小的干多了就变成了大的,小洞不补,大洞受苦。自圆其说,自我麻痹,心存侥幸是多么愚蠢有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