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7月26日,湖北荆州一百货商场发生一起手扶电梯搅人身亡事故;7月27日,无锡发生一起电梯卡人身亡的悲剧;7月30日,杭州发生一名24岁女子被电梯夹死事件;河北一风景区发生滑道破裂事故造成至少3人死亡,多人受伤。短短几天的一连串事故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殒。众所周知,每一起安全事故的背后,都连接着一个、几个甚至无数个家庭,可千万莫让安全事故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社会幸福。
社会越发展,秩序越重要,安全就是其中最为紧要的内容。我们所推动和追求的社会建设,终极目标在于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这里的所指的“人”,既是宏观整体,也包含微观个体,关涉到每一个具体的人。为此,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围绕人来做文章,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生存都无法保障了,何谈其他权利的实现?但生存权含义广泛,顾名思义,应该包括保障人很好地活着的各项条件,首要的当属生命安全。毕竟,经过改革开放,我们实现了由温饱变成富足,吃得饱、穿得暖,更应该安全、健康地活着。然而,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问题却在困扰着、影响着甚至制约着社会发展。
社会发展,带来了科技进步,使得社会生活更加便捷多样;推动了经济跃升,使得物质财富极大富足;实现了文化繁荣,使得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可见社会理应更具幸福感和吸引力。然而,一系列安全事故却在不断冲击着、挑战着社会秩序,影响着社会和谐,也必定会消减人们的幸福指数。分析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的是不法企业盲目逐利,根本不考虑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也不注重产品质量和生活影响所致;有的是监督管理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监管不到位,甚至放任自流、放手不管、放置不顾,使得安全监管流于形式所致;有的是个人安全意识不强,违规操作、简化程序、不听阻劝等,逆反安全规矩,主观认为安全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侥幸心理所致,等等,这些都是罪恶的推手。
安全问题不管是客观条件造成,还是主观因素致使,都必须猛药去疴。否则,即使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物质财富数量级、几何级增长,也依然会少了许多美感。毕竟没了安全,任何财富都不具有实质意义。那种没必要的悲剧一次次上演,造成人员伤亡,破碎了一个甚至一些家庭,必定会给涉及其中的亲人带来精神上、情感上及心理上的损伤,不是事后一些安慰话、一点经济赔偿、抓了肇事者所能弥补的,而且完全可以避免的安全事故易发多发,还会影响社会心态健康,导致人们缺乏安全感,甚至仇视社会。没了安全感何来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