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下发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对今年全市中小学期末和暑假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7月5日开始放暑假,教师7月10日开始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按学段制有关规定做好放假工作;职业学校、幼儿园和大中专院校暑假起讫日期参照执行。
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8月30日,学生报到时间为9月1日。教职工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有特殊情况的应办理请假手续。
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做出如下要求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各项工作。各地各校要严密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小学期末考试,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确保安全稳定;要认真落实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学期结束阶段各项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2.扎实开展好“七个一”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七个一”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是: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开展一次家访活动,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专题班队课,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督导活动。各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专项治理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查报告于2016年9月15日前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3.全面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师生和校产安全,引导师生过一个文明、快乐、平安的假期。学校要在学期结束之前,结合防汛、防溺等主题,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假期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以及教职工的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要通过家访、短信、倡议书等形式,让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护网,保证假期学生人身安全。假期内各地各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学校要加强师生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请各学校及时关闭不用的信息网络系统,网站等开放性信息平台要落实专人管理,确保信息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