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枣庄市全日制中小学2014-2015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有关纪念日、活动日安排好专题教育活动。
一、教学活动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5周(九年级为33周),学校机动时间为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实践活动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
普通高中各年级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6周,复习考试时间4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1周。
二、假期、节假日安排
1.2014—2015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校9月1日开学上课。
2.寒假:义务教育学校2015年2月7日(腊月十九)放假,普通高中学校2月14日(腊月二十六)放假,3月8日(正月十八)全市中小学校开学报到,3月9日(正月十九)上课。
3.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7月5日放假,普通高中学校7月11日放假。
4.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按照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有关规定,在国家法定休息日期间一律不得安排上课。
三、合理安排学生军训工作
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在9月1日开学后进行。初一新生不超过7天(以国防教育为主,各区(市)及各初中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可自行决定是否军训,军训不得占用假期时间),高一新生为7-14天。
四、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期中、期末考试是一种阶段性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初中的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试题由学校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