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7月23日起至8月31日止,9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暑假33天,自2016年7月23日起至8月24日止,8月25日正式上课。
上述五区以外的其它县区中小学暑假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假期在13周内(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安排,普通高中学校假期在11周内(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安排。
不准补课
暑假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活动,实行净校管理。学校除按规定安排值班人员以外,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任何集体活动。
各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准利用署假时间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租用校外场地举办各种名义的有偿补习班组织学生变相补课。
下学期寒假起止时间拟定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寒假起止时间拟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2017年1月22日起至3月2日止,3月3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自2017年1月29日起至3月2日止,3月3日正式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