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工作的意见

小学资讯2018-06-03李一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平稳、规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漳州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就2016年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平稳、规范”原则,因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布局还不合理,未实现每个街道办事处都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因此市直四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暂时与芗城区属公办幼儿园一起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进行招生,以缓解芗城市区居民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的需求。具体原则如下:

1.以幼儿园办园规模确定招生计划,户籍在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为招生对象,且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幼儿园的报名登记、随机抽签。

2.实行自愿+随机抽签。适龄儿童家长可自愿到市区的一所公办幼儿园申请登记。每所公办幼儿园若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没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进行随机抽签,没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招生对象

1.户籍在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申请登记前。

2.教职工子女可就读本园(漳州七中、漳州一职校在编在职在岗教师子女可就读漳州市实验幼儿园),不占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

1.漳州市实验幼儿园:小班5班,招收150人。
  2.漳州市幼儿园:小班3班,招收90名。
  3.漳州市机关幼儿园:小班4个班,招收120名。
  4.漳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小班3个班,招收90名。
  5.芗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由芗城区教育局下达。

四、工作要求

1.芗城区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细则,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平稳、规范。招生细则须于2016年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备案。今后若市区公办幼儿招生政策没有重大调整,则由芗城区教育局根据此文件做好每一年度的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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