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2016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
2016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工作,确保每个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小学升初中招生的基本原则为“区(县)为主,保入学;市协调,保公平”,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二、派位方式
微机派位依据当年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小学对应的其他初中学校。
为便于家长接送双(多)胞胎子女上下学,更好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在微机派位前家长可以自愿申请双(多)胞胎子女以捆绑方式派位到同一所初级中学校就读。一旦选择以捆绑方式派位,家长需要在申请表中明确其中一个孩子作为代表参加微机派位,其他孩子则共享派位结果。
三、派位计划
各初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3月底向所在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申报当年招生计划。6月上旬,市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结合提前录取学生数核定每个学校招生计划,并下发初中学校微机派位指标数。6月中旬,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学校参加微机派位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合理制定本区小学毕业生微机派位指标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