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公告
为做好2016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精神,结合城区学校的实际情况,经深入调研论证和科学预测,我局制订了《阳江市阳东区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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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阳江市阳东区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
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
2016年5月20日
为推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按照户籍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行为。
二、各校招生人数及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招生
1.招生规模及区域划分(表一)
2.报名条件及提交资料
在东城镇各小学就读的2016届小学毕业生、在东城镇以外就读有东城镇户籍或在东城镇有固定住所的2016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接受报名(学生户籍登记、监护人购房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含当日)。
符合区域户籍条件的只需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不符合区域户籍但有固定住所在区域内的学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2)监护人有效房产资料(如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款发票、未领房产证的自建房的报建资料和国土证等资料)。
进城务工子女需提交下列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水电缴费单、居住证、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保参保对账单。
3.招生办法
两所学校按东城镇户籍划分区域招生,一律不安排校内住宿。
阳东二中招生区域是325国道以南有始兴居委、燕山湖居委、大令居委及丹载、报头、报平、石仑、英村等村委会户籍的学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优先安排阳东二中录取,生源不足时,由居住在325国道以南且监护人有房产的学生进行抽签补充录取,不中签的学生统一安排到东城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