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秋季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本招生指南。
一、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二、招生原则
依据适龄儿童户口(居住证)所属地,按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片区招生。
三、招生时间及流程
(一)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2016年5月20日前入户);父母单方为大亚湾户籍,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申请学位:
1.5月13日至15日到申请就读的公办中小学校现场提交材料申请学位。
2.5月22日前,审定第一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录取情况。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请学位:
1.6月2日-5日,申请人登陆大亚湾区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hzjfrx.com/dyw)申请学位。
2.6月6日-7日,申请人到所申请就读的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学校对材料进行初审。
3.6月8-17日,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登录大亚湾区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核实积分材料。
4.6月18日至6月19日,申请人登录大亚湾区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积分情况。
5.6月24日至26日,各学校公示积分入学录取名单。6.7月2日至3日,各学校进行新生注册。
四、学区划分
公办中学七年级面向街道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原则上不得跨街道招生。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采取以街道为单位,由各街道第一小学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见附件2);民办学校学区范围不予划定,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家长和学生可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