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小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1〕4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6〕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凡郫县户籍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向辖区学校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二)坚持户籍与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暂按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本服务范围内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妥善处理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中的人民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合理规划入学学位。各公办小学校要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划入学学位和制定实施办法。
(二)科学制定划片范围。县教育局将完善全县公办小学校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入学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校依据适龄儿童数,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客观公正地划定各校入学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片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提前广泛告知。